本报讯(张吉辉记者谷振国)看不清是红灯还是绿灯,脚下便犹犹豫豫,畅通、安全便大打折扣。昨天,有读者反映,我市有些平交路口的信号灯不是被树枝挡着,就是被广告牌遮着,使得通过十字路口的车辆受到很大的影响。
据交警支队的有关人士介绍,我市目前有240多处平交路口装有信号灯。这些信号灯在安装时虽然想方设法避开树枝,但天长日久,不断生长的树枝便会遮挡信号灯。像解放路与
不朽巷、解放路与石葵路平交路口,黄河路与联合路、黄河路与长生街平交路口及五一路与万岁街、五一路与连胜街等平交路口的信号灯均被树枝遮挡,全市被挡住的信号灯大约有五六十处,妨碍了安全视距,影响机动车正常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第二十八条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更明确: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目前,交警部门正在与行道树的管理部门协商,并着手对遮挡信号灯的树枝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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