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俱乐部暗藏“消费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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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1:08 中国体育报 | |||||||||
近期,记者走访了京城部分健身俱乐部,了解到目前北京室内健身场所主要有三类:一是软硬件设施齐全的专业大型商业健身俱乐部;二是涉外酒店宾馆中的健身房;三是面向大众的社区健身中心。通过调查记者发现,各家俱乐部表面上给人的感觉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但仔细分析你会发现,这些健身俱乐部在消费制度上也设下了一些不易被人察觉的“消费陷阱”。
“入会指南”有圈套 以北京某家高档健身俱乐部为例,如果要成为会员,一般要经过两个环节:一是消费者一次性缴纳6000多元钱;二是登记个人资料。随后便可得到一张此家健身俱乐部的会员卡。很多消费者从不询问或仔细阅读“入会指南”,而俱乐部工作人员一般也不会主动对消费者加以解释,但消费者缴纳会费后,俱乐部便自动视其接受了“入会指南”。 “入会指南”中是否有对健身者不利的条款?记者注意到条款中有两项比较霸道:第一,本中心只接纳身体素质可以承受健康锻炼的会员,您加入本中心后,表明您承认您的身体可以承受健康锻炼,如因身体素质原因发生意外与俱乐部无关;第二,如您在私教预约时间内没有到场,本中心将视私教服务生效。调查中记者注意到,类似这样的条款在很多俱乐部中都能看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俱乐部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素质的概念应该是身体能力的反应。不同人身体素质有高有低,如果是有病态的状况,俱乐部认为和他们无关,那么俱乐部的保障措施哪儿去了?另外,‘意外’的含义很广,是受伤还是死亡?所以没病的人如果训练不科学,或是教练指导不当发生了意外,与俱乐部实行的管理或服务不到位也是有关的,因此这条规定表述并不合理。另外一条,健身者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按时和私教见面,服务生效就更不合理了,没有发生消费行为怎么能算服务生效呢?健身俱乐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办法,最起码也要考虑维护消费者的权利。” “会员制”实为加价消费 时下用会员制消费卡方式玩猫儿腻的越来越多,一些健身俱乐部往往有意无意埋下诸多“消费陷阱”。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健身俱乐部普遍采用的促销手段是实行年、季、月等消费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会员制”。此外,在一些高档健身俱乐部,消费者无法实现单次健身的愿望。但实际上会员制中暗藏两个消费陷阱:一是健身俱乐部不实行单次健身,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过度预期自己去运动的次数;二是消费者会感觉,如果经常去健身,会省下很多钱。 以北京高中低档三类俱乐部为例作比较,消费者就会一目了然。三类健身俱乐部提供三种基本付费形式:高档健身俱乐部年卡6000元;中档健身俱乐部月卡300元;低档健身俱乐部单次健身30元。被采访的消费者大部分选择了月卡健身的方式,他们认为,只要一个月去俱乐部10次以上,即一星期去3次采用月卡形式就比较划算。但记者调查的情况并非如此,30位选择月卡的健身者,事实上一个星期最多去两次。因此,买月卡的每次去俱乐部相当于付出了37.5元的费用。至于年卡,多付出的费用就更高了,假设一年的费用是6000元,如果每天都来,每次健身花费为16元;但按照一周锻炼两次计算,则实际每次锻炼的费用为62.5元。也就是说健身的次数越少,每次的花费就越贵。 其实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在办理了年卡后,发觉去一两次健身很容易,难的是持之以恒。而个别健身俱乐部就是抓住了消费者这一弱点,极力提高年卡的优惠幅度,并明确不能中途退卡,让消费者进退两难。 “专业技术指导”不讲解动作 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后发现,目前,北京健身俱乐部的教练主要有四类: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教师、大专院校毕业的体育专业人才以及健身健美爱好者。在这四类教练中,有部分兼职教练,也有一些“走穴教练”(不固定在一家健身俱乐部授课)。而教练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参差不齐,各俱乐部都有几位专业素质过硬的教练,但浑水摸鱼的也不少。 一家高档健身俱乐部的女教练在记者再三劝说下,对一些“浑水摸鱼”的教练开出的健身计划进行了解读。她说:“有些教练,不过就是在本上记录下健身者的预期目标,比如减肥者心目中理想的体重,对于形体健身者而言,他们的预期目标大都是改变身体局部的状态。随后教练会依次记录下健身者的身高、体重、胸围、腰围等身体部分的尺寸,然后教练再凭借自己的感觉,给健身者制定相应的运动计划。这类运动计划一般包括每次锻炼需要在哪类器械上运动多长时间,练习几组,每组锻炼的次数等等。不过,运动计划对于‘量’和‘强度’的把握并没有科学的标准,训练量应达到健身者身体承受能力的多少,也不会明确告知健身者;还有适合采用周训练计划还是月训练计划,也没有明确告知健身者。其实不同的运动形式应该采用不同的周期训练计划,而且适时地做出调整。像这种健身教练根本就不具备专业的健身知识。” 在谈到健身教练是不是都是所教授课程的专家时,女教练告诉记者:“某些健身操教练,喜欢用别人的东西,比如前一段时间在北京举行的国际健身大会上,国外一些知名健身教练授课的情况,大部分健身操教练都会把学到的健身操动作详细记录下来,然后背熟动作,回去后没到几天便交给学员,所以动作的规范化程度就可想而知了。另外,其实一个合格的健身教练是应该会自己编操的,但是他们连体育绘图课都没学过,如何编操?” “最终解释权”不具有法律效应 在走访北京健身俱乐部时,记者向健身者借阅了不同俱乐部的会员卡,其中一条“本俱乐部拥有对此卡的最终解释权”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如何解释“最终解释权”?某俱乐部负责人的回答是,“主要是对健身者的约束,比如有没有中途退卡问题,或者一年当中没练几次,需要延长锻炼时间等问题。”负责人明确的告诉本报记者,“最终解释权”倾向于健身俱乐部,而且他认为这应该是理所应当的。 健身者对此是如何看的呢?记者采访健身者当中,有一半以上的人虽然知道“最终解释权”归俱乐部所有是不公平的,但显得无可奈何。“长此以往,俱乐部就无所顾忌,他们是在设陷阱损害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觉得这个应该管一管。”只有一位健身者对“最终解释权”表现出强烈抗议。健身者对俱乐部的“最终解释权”的合法性产生怀疑,觉得“最终解释”有点不对劲。 不少健身消费者不免产生这样的疑问:作为健身俱乐部究竟有没有权对活动“最终解释”?“最终解释权”是不是意味着健身俱乐部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并非如此,从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来看,它是一个格式合同、声明或店堂告示,一旦健身俱乐部利用“最终解释权”侵害健身者合法权益时,按照有关规定它是绝对无效的。健身者完全可以根据合法权益受侵害程度的大小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最终解释权”只是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应尽的义务,它只限于经营者对其主办活动的内容进行说明、解释,而当经营行为中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时,商家无权对谁该负责任、负什么责任进行解释。健身俱乐部和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所做出的不合理解释根本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星级标准”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针对上述记者调查到的问题,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产业处、健身俱乐部行业星级评定标准负责人陈雪龄女士告诉记者,有关健身俱乐部的星级评定标准已经颁布,但是还没有具体实施。目前,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正在修改体育服务行业的认证管理办法,待正式办法出台后,星级评定标准将具体实施。也就是说,今后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带有星级标志的健身俱乐部去锻炼,不再受到上述某些问题的困扰。 健身俱乐部的星级评定标准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星级评定标准和时下的饭店星级评定有些类似,也是以‘’作为表示符号,从一星级至五星级不等,五星级表示最高等级。星级越高表示健身俱乐部的规模越大、服务质量越到位。由于质量取决于消费者的需求,因此取得五星级标准的健身俱乐部内的服务项目应该是最多的。”此后,记者采访了部分健身俱乐部,他们对星级评定标准的反响表示出不同的看法,支持星级评定标准的俱乐部大多为一些大型高档健身俱乐部,而一些小型健身俱乐部态度则显得低调了许多。 星级评定标准是对健身俱乐部的服务项目进行评定,从而起到规范健身俱乐部的作用。今后健身俱乐部达不到我们所制定的标准要求,将无法获得体育服务行业认证的标准和星级标志。陈雪龄分析说,“健身俱乐部想要达到五星级标准,需要在规模和服务项目两个方面加以整改和规范。前者主要包括健身俱乐部的场地面积和运动器械的问题,健身俱乐部规模大了,运动器械势必就会增加,而且器械的科技含量也要达到相应的标准;后者则涉及到从业人员的工种多少,还包括教练员人数和资质等方面。”记者了解到,星级评定标准中对获得各种资质认证的教练员都有了明确规定,因为教练员的业务素质将直接影响健身俱乐部的星级评定,因此健身俱乐部将不会再聘用不具备资格的教练员上岗。 类似上述记者调查到的问题困扰着每一位健身者,但“星级评定标准”并没能将所有的问题加以解决。那么,健身俱乐部是否需要统一的机构进行管理呢?陈雪龄表示,对于健身俱乐部自己制定的相关条款,应该属于健身俱乐部的权限范围,我们也没办法规范。但是消费者可以有选择性的加入健身俱乐部。她认为现在的健身俱乐部不是原来计划经济下的“归谁管”,而是市场规则制定出来后,广大消费者根据市场规则进行选择性消费。 作者:宋 辉 (来源:中国体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