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未定论没有“受害者” 法官新决定倾向科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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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07:55 新华网 | |||||||||
(记者单磊)洛杉矶湖人队球星科比·布莱恩特强奸案法官特里·拉克里格尔1日做出决定,从今以后任何人不可以在法庭上称原告为“受害者”,只可以直呼其名,或者称“这个人”一类的代指。 布莱恩特的律师在以前的审讯中称,如果让原告方称这名19岁女子为“受害者”,将会影响陪审团做出正确的决断。而原告律师称,“受害者(victim)”这个称谓是长久以来
拉克里格尔还要决定原告的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呈堂证供,被公布于众。原告律师对这一点也非常不满,他们认为这样做大大侵犯了原告的隐私。但法官认为如果这一录音和本案有关,还是可以公布录音。 布莱恩特去年6月30日在科罗拉多一家度假旅馆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布莱恩特称双方是自愿的,但被这女子告上法庭。如果布莱恩特被认为有罪,他将面临4年到终身监禁,或者20年到终身缓刑的处罚。(完)(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