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性侵犯案”追踪:原告“遭强暴”后又寻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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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8:36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昨日(5月28日)上午9点,湖人队球星科比·布莱恩特在科罗拉多州出席听证会后,再次及时赶回洛杉矶参加比赛。 布莱恩特于美国东部时间27日下午5时15分离开法庭,晚上9时赶到斯坦普斯球场,并且帮助湖人队取得胜利。这是布莱恩特本赛季第五次在出席听证会后立即赶场比赛。
和比赛一样,案件也向布莱恩特一方倾斜。据透露,本案女原告的DNA样本经检测后发现她的体内有新的精液和精子,证实了科比方律师的说法,即该女子在所谓的“强奸”后数小时内又自愿与另一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如果情况属实,则将表明女原告曾向调查此案的警方撒谎。 在昨日的听证会上,科比的律师要求法官特里·拉克里格尔下令让本案女原告的前同事和前男友提供DNA样本,以核对女原告体内和内裤上发现的精液和精子。 名叫皮特拉克的男人(女原告同事)已经同意提交DNA样本,但是马特·海尔(原告前男友)则表示这种命令将侵犯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在布莱恩特和原告父母的注视下,海尔的律师图利表示:“我的委托人是否与受害人发生过双方同意的性行为不可能和本案有关,我的委托人的DNA不能对原告是否同意和布莱恩特发生性关系有任何影响。” 但科比的律师则坚持这是本案的关键,因为如果女原告事后又发生过性行为,那么她指控布莱恩特强奸的证据———下体的伤痕———便有可能是别人所造成的。布莱恩特本人一直坚持自己只与该女子发生了性行为,而没有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强奸。 女原告此前只告诉过警方她在案发前2天曾发生过性行为,而没有提及案发后几小时又与别的男性进行过性接触。因此如果科比律师的说法成立,至少可以证明该女子对警方撒谎,这将影响她的证词的可信度,使其在本案审讯中处于不利地位。 法官并没有立即作出裁决,但是他允许科比律师检查原告的电话录音。2003年7月1日,即案发第二天,原告给她的前男友打过电话,并有留言。 本次听证会还没有公布正式审讯的日期。(晓健/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