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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乱招生乱收费从严追究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3:25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新)市教育局日前发出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入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重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学校接收新生均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对不按统一时间和安排进行入学登记,自行组织入学考试、乱招生、乱收费的行为将从严追究。

  通知重申,各校必须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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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承担划定学区内义务教育任务的政府办小学、初中要充分发挥教育资源效益,积极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企事业办小学、初中在完成承担的本单位职工子女义务教育任务后,优先解决职工第三代(孙子辈)就学;进行改制试点的小学、初中和民办小学、初中,有寄宿条件的学校,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可跨区县接收学生,无寄宿条件的学校,只能在本区县就近接收学生。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改制试点学校,完成承担的义务教育任务后,方能接收其他学生。

  所有学校接收新生均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全市所有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登记工作在统一时间内进行,小学在6月10日以后,初中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城郊六区6月22日,四县三区7月上旬)以后。所有学校2004年入学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企事业办学校招收的社会学生按借读生标准收费,民办和改制学校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农村公办小学、初中不得收取借读费(农村指:三区四县中除区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任何学校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建校费、赞助费等。

  对不按统一时间和安排进行入学登记,自行组织入学考试、乱招生、乱收费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违规学校取消其各项督导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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