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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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2:19 中国足球报 | |||||||||
中国足球的看点,报章乐此不疲的“嗅点”,沿袭了“功夫在诗外”,成了“文章在场外”。这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围绕足球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足球的一部分。其中最经典的一句话是“裁判的错判、误判、漏判也是足球之所以有魅力的一部分。”所以国际足联坚决抵制用高科技手段对比赛进程进行“天网恢恢”式的监控和判定,甚至连增加裁判的呼吁都置之不理。
于是就有了因为裁判的“不公正”引发的申诉、上诉。这种“诉”在“中超”头两轮还创下了“历史新高”。除山东鲁能、上海国际的“法人”官司外,在这之前谢晖、马明宇等讨要欠薪的“私”司也陆续“跟进”。中国足坛目前是满眼官司,一些报刊的头版已成了“足球法制进行时”。 看似一团糟,实则是一种进步。这种进步不是足球业内人士法制观点的增强,而是这种“官司”在很大程度上对中国足球现行体制和操作模式的一种强力的修正、健全。比之意大利、英国等老牌足球国家,我们的“足球官司”只是初级阶段。一旦我们的官司深化了,我们的足球市场也就趋于规范了。在现代社会中,“打官司”是常有的事,是社会正常运行中时时需要的“校正”手段。 作者:何北 (来源:中国足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