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裁误判点球未影响泰达情绪 攻势占优客场拿回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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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7:32 城市快报 | |||||||||
作者:黑毅,国内足坛资深裁判 本场比赛天津泰达客场挑战四川冠城,天津队在上半时的比赛中全力向四川队城池发起进攻。第21分钟,四川队10号潘塔在连续带球突破几名防守队员后被天津队23号张恩华在天津队禁区边缘放倒,后者当即摔倒在禁区内。来自火车头的当值主裁王景东判罚了点球,邹侑根操刀主罚命中,天津队在占据场上优势的情况下先失一分。
这个点球的判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从慢镜头回放看,当时张恩华的犯规地点在禁区边缘的线外,而潘塔的倒地也有假摔的嫌疑。主裁判王景东作出判罚时稍微犹豫了一下,随即吹罚了点球。按照原则,如果这个犯规在禁区线上,就属于禁区内犯规,那么判罚点球就毫无争议。但当时由于主裁距离犯规地点较远,可能是没有看清此犯规是否在禁区线上,造成了误判,对于一直处于攻方的天津队而言就着实有些冤枉了。不过天津队的队员此时没有作出太过激的反应,还是服从了判罚,这点值得表扬。 除了这个点球,有着10多年执法经验的王景东在其他的判罚上都非常公正合理。全场比赛共判罚犯规28次,天津队13次,四川队15次;黄牌天津队5张,四川队2张。在上半时第14分钟时,张恩华在中圈附近压人犯规,被判罚黄牌,可能从球迷的角度来讲,这个判罚有些过重。可是今年中国足协特别要求裁判要执法严格,防止暴力事件,而且犯规时间是刚开场不久,这个黄牌的判罚也有利于裁判控制比赛局面,因此没有争议。另外,下半场34分钟,王军背后铲球的判罚也是正确的。根据原则,队员在铲球时必须两脚同时扒住草皮,否则就有可能对被侵犯队员造成伤害。而当时王军铲球已经一脚离开草皮,所以这个判罚也是正确的,有效地杜绝了暴力事件的发生。 特别需要提出的是,下半场38分钟于根伟的进球没有丝毫的越位嫌疑。当时,天津队另外两名队员均处于远端越位,并且都没有参与进攻,而于根伟没有越位,所以他的进球完全有效。这个判罚有一定难度,第二助理边裁沈阳籍裁判李兵判罚准确,值得称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