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日报:灯泡门 谢晖可不吃罚单--评肖战波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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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3:53 东方体育日报 | |||||||||
“灯泡门”是一个新的很到位的词汇,舶来品味道很浓的“灯泡门”,用在申花身上很贴切。肖战波小腿上的伤口来历,实际上人们都已经很清楚了,但引起人们对这道伤口风起云涌般的兴致,除了可能存在的醉酒斗殴之类,还是因为最初那盏很搞笑、很八卦的“灯泡”。 事情到这个份上,差不多可以结束了,申花俱乐部也开天辟地地为这盏“灯泡”开
我首先必须声明的是,泡吧是无罪的,大街小巷里的酒吧就是让人去泡的。当年张玉宁在霍顿的国奥也上演过一次轰轰烈烈的“泡吧事件”,北京的足球大仙王俊就因为媒体球迷的口诛笔伐而愤愤不平,专门致电张酷哥,诚邀其在方便的时候,共举泡吧大旗。 而大凡在圈内有些走动的记者们,都有过和球员同泡一个吧,共饮一盅酒的光荣历史,上至国足精英,下到甲B替补,我们都曾经是泡吧同志。重庆记者曾经在准备回击谢晖的时候,透露过谢晖的一些生活细节,比方说,重庆万豪酒店那间叫做万豪会所的酒吧,就是谢晖的娱乐根据地。但是我认为,谢晖在万豪会所里的娱乐活动,“不承认又怎么样?”承认了也不会怎么样,酒吧门口并没有“球员与××不得入内”的标牌。 但是肖战波泡吧泡出了一道伤口,而且就此让后防线上已经很吃紧的申花队雪上加霜。谢晖挺身而出为之“助攻”,实际上是一个很蹩脚的乌龙。谢晖说,他有15个错误没有承认,所以肖战波就算“真的喝醉了”,就算“打了人又怎么样”。其实肖战波自己都说了,如果“我真的打了人,我还会在这里吗?我早就蹲公安局里去了。”可见,肖战波“就算喝醉了”,比谢晖还是要清醒得多。 谢晖还有惊人之语,他对记者很激动地提出了“你有没有犯过错误”这样的质疑,让肯定也犯过错误的记者很尴尬,好在谢晖还算“宽宏大量”,立马也承认了自己就有15个错误没有承认。但是用谢晖自己的话来说,他现在属于“自由身”,就算他承认了,估计也没有人为他开罚单。可是肖战波不一样,肖战波去年就很想离开青岛,可李章洙爱才如命,肖战波好不容易才在老李离开中国之后来到申花,中超大幕刚启,一盏“灯泡”却不合时宜地点亮,“灯泡门”这个名词肯定不是在表扬这位新上海人。 申花又不是楼世芳的申花,也不是申花队的申花,打亚冠和A3时,申花是中国人的申花,中超联赛,申花是上海人的申花。以此类推,肖战波自然也就不是他爱人一个人的肖战波,这点也和“自由球员”谢晖不一样,肖战波必须生活在一定的监督之下——舆论监督、球迷监督! 这些天申花俱乐部和肖战波的态度至少说明一个问题,肖战波惹来的伤口和麻烦,是申花所不愿意看到的,也使肖战波自己很苦恼、很后悔的一件事。断然不是谢晖所说的,“就算他做了、错了,不承认又怎么样?”不知道谢晖还记不记得,他年初的香港之行,因为没有得到力帆俱乐部的批准而惹出的那一纸罚单,也许还会继续为他的“讨债官司”带来麻烦,这不是“无可奉告”的问题。作者:妙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