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将向农妇道歉 撤销对白彩珍拘留7日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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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7:0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延安讯(记者 贾学伟 雨石)吴旗县农妇白彩珍因为骂公安局长一句被拘留,此案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反响。记者昨日了解到,延安市公安局已经撤销了对白彩珍“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给予白彩珍国家赔偿,吴旗县公安局长张鸿翔被要求向白彩珍赔礼道歉。 原行政处罚决定不适当
今年3月7日,白彩珍家中被盗,报案后公安机关迟迟不出警,窃贼没有抓到。白彩珍到县城上访,并拿到了副县长李建民关于破案的指示找公安局长张鸿翔。张鸿翔对此很不高兴,白彩珍情急之下骂了张鸿翔一句,为此被拘留7天。白彩珍从拘留所放出后向公安局讨要说法。 5月13日起,本报对此案进行了连续跟踪报道,引起延安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消息见报当天,延安市公安局就紧急召开党委会,并组成调查组连夜赶往吴旗县进行调查。5月17日,延安市公安局依据调查结果,发文撤销了对白彩珍“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调查组认为本案中白彩珍辱骂公安局长张鸿翔的行为,是在县公安机关调查白彩珍家中被盗案时未及时出警,案件未能及时侦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找公安局长催案的情况下发生的,且辱骂情节轻微,不应给予治安处罚,原行政处罚决定不适当。根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具规定》第十三条,经研究决定:撤销吴旗县公安局2004年4月26日作出的对白彩珍“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盗窃案不破民警不准撤回 除此之外,调查组决定对白彩珍进行国家赔偿,要求公安局长张鸿翔作出深刻检查,并向白彩珍赔礼道歉;出警不及时的铁边城派出所教导员高志宏被撤职,所长梁树宏深刻检查,并向全市公安局通报,该案的整体情况则要向省公安厅汇报。 同时,吴旗县公安局要继续侦破白彩珍家被盗一案,案子不破,民警不准撤回;吴旗县公安局还进行为期一月的“亲民爱民、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教育整顿。 昨日上午,记者把这一处理结果告诉了白彩珍,得知自己终于讨回了公道,白彩珍有着说不出的高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