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斯誓言斗争到底 美国反兴奋剂机构处境艰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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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0: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华盛顿5月17日电 (新华社记者单磊) 当美国田径“女皇”马里奥·琼斯宣布她将和美国反兴奋剂机构(USADA)斗争到底时,美国反兴奋剂机构可谓“遭遇”了其成立至今所面临的最大困境。 16日,“女飞人”琼斯说,如果美国反兴奋剂机构在她的尿检没有呈阳性时就禁止她
“非辨认性阳性”条例允许美国反兴奋剂机构在无法得到足够的阳性检测尿样证据的条件下,仅凭自己掌握的情况就可以对运动员实施禁赛处罚。这意味着琼斯只是因为和新型兴奋剂THG的提供公司BALCO有关联,并与BALCO一案涉案的其他4人一起被传唤而面对陪审团,美国反兴奋剂机构就可以给琼斯以禁赛的惩罚。这是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给琼斯的威胁,也是琼斯要全力反抗的“侵犯人权”的条例。 美国法律的基础是,如果一个人被起诉,他首先是无罪的。律师的工作是证明被告有罪,如果证据不足,被告就是无罪。但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的“非辨认性阳性”条例与这个法律基础背道而驰,它先认定一个人有罪(使用兴奋剂),如果这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证明自己没有使用兴奋剂),那这个人就是有罪的(可以被禁赛)。因此,美国反兴奋剂机构不需要阳性尿样这个基本事实就可以给一个运动员“定罪”,就可以剥夺其参加比赛的权利。 美国反兴奋剂机构虽然有这么大的权利,但他们从来没有使用过这个条例。不幸的是,他们第一次准备启用这个威力强大的“武器”时,面对的就是琼斯这个美国田坛最成功的女子运动员。媒体和公众的同情心是站在琼斯这一边的,即便是原本认为琼斯的确使用了兴奋剂THG的人,如今看到美国反兴奋剂机构这么霸道的条例,也会站到琼斯一边。而如果真的站到法庭上,律师也将对美国反兴奋剂机构这个“霸王”条例无所适从。 现在,谁也不敢说琼斯一定是清白的,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威胁琼斯将被禁赛,那最终吃苦头的还将是美国反兴奋剂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