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篮协通报处罚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出台全过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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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9:32 中国体育报 | |||||||||
5月17日,中国篮协在公布处罚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的同时,还向新闻媒体通报了这一处罚出台的全过程: 为积极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备战今年9月在伊朗举行的U20男篮亚洲锦标赛,篮管中心在今年3月2日下发了《关于组织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的通知》,正式组建队伍。在大名单中,北京奥神俱乐部运动员孙悦是成员之一。
根据《通知》要求,所有队员应于2004年3月10日到集训地点报到。 从通知发出到5月17日,孙悦一直没有报到。期间,篮管中心多次与奥神俱乐部联系,先后于3月18日、3月25日、4月30日(一日内两次)共四次给他们发去了《关于请北京奥神俱乐部说明孙悦不能按时到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原因的函》和《关于请北京奥神俱乐部让孙悦到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的函》等传真信函。而篮管中心在下发组队通知的同时,也将中国篮协制定的《全国篮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传真给了奥神俱乐部。 北京奥神俱乐部在接到篮管中心3月18日和25日的传真信函后,并没有直接给篮管中心回函,而是将一封写给国家体育总局的信函传真给了篮管中心。在信函中写到:“中国篮球水平近十年徘徊不前,应考虑用新方式培养运动员。奥神队从无到有,到拥有一批优秀篮球人才,证明了奥神俱乐部完全有能力造就新一代篮球人才,既然奥神的育人方式初见成效,再强征奥神球员加入有编制的集训队,就会前功尽弃。” 篮管中心认为:包括孙悦在内的一批年轻运动员是有发展潜力的国家后备人才,此次调入参加集训,主要是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参加国际比赛的锻炼机会,促其成长。这对运动员个人、俱乐部、国家都是有利的。组队通知得到了除北京奥神俱乐部外,所有篮球俱乐部的支持和拥护。根本不存在奥神俱乐部所说的“强征”。 篮管中心为给奥神俱乐部纠正错误的机会,在5月17日正式下发处罚决定前,与奥神俱乐部再次进行了沟通,4月30日两次发函请其让孙悦务必于2004年5月7日20点前到队报到,如孙悦届时不到,中国篮协将停止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成年队2005年一年注册资格。 4月30日上午,奥神俱乐部给篮管中心传来了《关于孙悦不能按时到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的复函》。该函写到“在收到孙悦的集训通知时,我俱乐部正在为运动员进行常规的年度体检,由于没有准确的体检报告,孙悦又不能正常训练,所以没有按时报到。” 5月7日,奥神俱乐部的孙悦仍没有按照篮管中心的要求报到。 5月8日上午,奥神俱乐部给篮管中心送来了北医三院开出的,有关孙悦左脚跟腱损伤的诊断证明书,诊断及建议为:“左跟腱腱围炎,减少训练量三周”。 从北医三院的诊断证明书看,减少训练量并不能构成孙悦不能到队报到的理由。于是,篮管中心在4月30日当天发给奥神俱乐部的第二封传真信函中明确写到:“通知孙悦于2004年5月7日20点前报到,孙悦报到后,我们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体检,根据检查的结果决定孙悦的去留。” 为给奥神俱乐部阐明观点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要求,中国篮协赋予奥神俱乐部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权利,于5月11日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去《通知》。 《通知》如下: 中国篮球协会拟就你俱乐部运动员孙悦未按要求到中国U20国家男篮集训队报到事宜进行处罚。你俱乐部有就此问题提出召开听证会的权利,请你们在接到此通知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篮球协会提出要求。 中国篮协随后进行了确认,奥神俱乐部收到了此通知。但在截止日期前,北京奥神篮球俱乐部没有提出举行听证会的要求。 中国篮协在多次告知和主动沟通之后,奥神俱乐部队员孙悦仍未到队报到,因此中国篮协才于5月17日正式下发处罚通知。沙子(来源:中国体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