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两侧5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最高罚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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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7:2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6月1日起,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两侧5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焚烧秸秆最高将被罚200元。省政府日前通过的《〈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是每个单位和公民的义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焚烧秸秆,违者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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