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执行大多“阳奉阴违” 中超限薪令难见成效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9:04 解放日报 | |||||||||
“俱乐部发放的球员工资奖金不能超过其主营收入的55%”,《关于规范中超足球俱乐部工资奖金管理的规定》3月26日在中超委员会会议上通过,该条款被称为又一条“限薪令”。 转眼已过了近两个月,中超的大幕即将开启,这一次的“限薪”究竟有没有成效?
疑惑:55%的背后 与以往“球员月薪不能超过12000元”、“单场奖金不能超过40万元”等硬性规定相比,“不超过55%”的弹性规定使俱乐部有了更多自主权,但同样存在问题。 何为“主营收入”?足协的解释是由胸前胸后广告、场地广告、电视转播费分成等构成,但就在3月26日的“限薪大会”结束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俱乐部老总对记者说:“这等于没规定!一些俱乐部明明收入只有2000万元,但另外立个名目说在其他什么方面有收益1000万元,工资总额还是会上浮,你有什么办法?” 另一方面,中国足协要审核球员的工资合同,对此,有些俱乐部采取签“阴阳合同”的办法,即给足协是一份,和球员签的是另一份。现在,虽然各中超俱乐部已保证杜绝这种做法,但是为了留住人才,谁能肯定俱乐部的承诺会付诸实现? 调查:执行的真相 记者了解到,文件颁布近两个月来,中超球队中,真正实行“限薪”的只有沈阳金德一家,其他俱乐部要么置若罔闻,要么“阳奉阴违”。 值得指出的是,金德之所以能“限薪”,是因为有独特的优势:去年拿高薪的陈波、杜苹、胡云峰等“大腕”都已离队,现在打天下的都是21岁左右的年轻球员,根本不可能和俱乐部“谈条件”。在这一点上,其他俱乐部根本无法与其相比。何况,一些著名球员早在“限薪令”颁布之前,就已经和俱乐部签订了合同,如上海申花的张玉宁和肖战波当时签的都是三年合同。 另外,压低年薪、提高“出场费”,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被大多数俱乐部采用。所以,本赛季各俱乐部主力球员的薪水基本与去年持平,“限薪”无从谈起。 建议:市场的力量 从1999年中国足协颁布第一条“限薪令”以来,球员的薪水不断见长。除了文件的规定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制约的力量? 有,那就是市场的力量。中国球员工资居高不下,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国企将大把的钱砸向球队,转而再向地方政府要相关优惠政策,这种不考虑投入与产出的行为,造成了各队工资的恶性攀比。人大代表呼吁国企退出中国足球,其实就是要消灭这只影响球员工资的“看得见的手”,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当各俱乐部能真正按照市场规律办事的时候,不用足协大张旗鼓地发布“限薪令”,在市场杠杆的作用下,球员的工资也会自然而然地下降。本报记者张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