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广告费将两公司告上法庭 江津打官司胜算百分百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2:25 东方体育日报 | |||||||||
中超在即,官司不断。日前,上海国际队主力门将、前国门江津成为了一桩官司的原告,被江津告上法院的是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盼盼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官司的内容并不复杂。2001年11月3日,江津与上述被告公司签订了买断自己广告肖像权的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并约定了三年的广告费以及违约的责任。合同签订后,两家公司在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十字路口西北角的电子移动广告牌发布了有其肖像的广告,同
“合同刚签订的时候,这两家公司给我支付了第一年的广告费用。但是,2002年11月3日和2003年11月3日本是两次支付费用的日期,但对方都没有按期支付给我。现在已经进入到2004年,也就是最后一个年头了,但对方还是没有反应。”江津说。 江津还表示,由于被告公司一直没有按期给自己支付合同中规定的广告费用,所以,他给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打去了电话。“后来,他们居然不接我的电话了,于是,我让自己的律师给他们发去了函。再后来,他们公司的副总来到上海,和我商谈这件事。我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那就是希望他们按照合同的规定办事。不过,这位副总在谈话中表示,他作不了主,要回去和老板商量。但是,等他回去之后,至今没有回音。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决定使用法律手段解决这件事。”江津还表示,被告方故意违约的行为与其国家知名企业的声誉不符。“其实我并不希望这件事弄得太僵,但对方的态度令我实在失望,我只好诉诸法律。” 在上诉材料中,江津要求被告两公司继续履行双方之间于三年前签订的合同,并向江津支付所欠广告费用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200万元。日前,北京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昨天,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江津在这场官司中的胜算非常大,“甚至可以说是稳操胜券,毕竟对方是很明显的违约行为。”在中超联赛到来之前打官司,江津表示:“官司的事完全交给我的律师去办,我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分心。”作者:本报记者徐宏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