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日报:天灾?人祸!--评杜威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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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2:36 东方体育日报 | |||||||||
天灾还是人祸? 宿命还是必然? 现在再去讨论“如果杜威在场上,国奥队就会……”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以国奥队的孱弱之躯,以他们在十二强赛中的表现,杜威肯定成不了沈祥福的“救世主”。在足球这
问题是谁动了杜威的脚趾头? 如果4月7日那天没有下雨,如果那天下午没去打篮球,如果那天没人踩到杜威,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了。如果说杜威受伤谁也无法预料,是一场天灾的话,随后发生的种种一切,就应该归结为“人祸”了——一场本该避免的祸害。 我相信不管是阎世铎还是沈祥福,包括杜威本人,一定听说过“伤筋动骨一百天”这句老话,而且我坚信他们对这句话的正确性不会有任何怀疑。但是在“出线足球”的压力下,在“报恩”念头的支配下,他们还是选择了一条自欺欺人的道路。我无意否定杜威的献身精神,更对他选择跟教练和队友站在一起的勇气和忠诚表示钦佩,但是毕竟人不是机器,不可能像那位神医说的那样“这种骨裂在一个星期之内就能完全康复”。在科学如此发达的今天,在几名队医已经下了“杜威肯定参加不了十二强赛接下来的比赛”的定论的情况下,为了一个缥缈的出线希望,竟然拿一个年轻球员的足球生命当赌注,这个玩笑未免开得太大了吧? 十二强赛开始前,中国足协曾经推出了一项措施:如果有球员在奥运会预选赛中受伤,他所在的俱乐部不但要承担他治疗期间的全部费用,而且一年之内工资照发,奖金也会按照主力队员的标准发放——我知道这是足协在给球员解除后顾之忧,但是这也不应该成为他们草菅人命的理由。 即便是没有受过医学院专业教育的人也应该知道,骨头裂了或者断了,如果接得不好的话,不但恢复起来很难,而且会留下很多后遗症。为了出线,为了让杜威上场,所有的人似乎都突然变得无知起来,任凭那个江湖医生拆了他的石膏,动了他的脚趾头,硬生生地把杜威弄到比利时去做手术了。 我倒是建议申花俱乐部去告中国足协和国奥队,就算赔偿不了杜威打不了中超的损失,至少也应该让他们报销杜威去比利时的机票和住院费,因为这样至少可以让他们记住,有的时候人祸比天灾更可怕,特别是那种无知的人祸。作者:李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