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公布限薪令三点内容 辽足董事质疑限薪三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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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5:30 华西都市报 | |||||||||
球员工资总额不得超过俱乐部收入55% 本报讯(记者宋曦) 公布限薪规则是昨天峰会的最主要内容之一,但在中国足协公布了限薪的三点原则之后,仅有辽足俱乐部董事张曙光提出了质疑,他坚持认为中国足协的限薪令实际上是将小俱乐部推向深渊。
昨天的会议一开始,中国足协就要求各俱乐部提交今年球员工资收入表,虽然足协在武汉会议上就已经公布了限薪令的若干规定,例如:队员月收入限制在1.2万元之内等,但由于大部分俱乐部已经和球员签订了合同,所以对今年的限薪令,中国足协已经松口,“在最大范围内调整合同。” 会议的最后,中国足协公布了今年限薪令的三点内容,第一,一名球员只能签订一份合同;第二,工资必须是税前工资;最后,球员工资总额不得超过俱乐部年收入的55%。对于这三项规定,11家俱乐部表示赞成,但辽足俱乐部却提出了疑问,张曙光坚持认为,55%作为工资对大俱乐部来说没有达到限薪的目的,而对于年收入不高的小俱乐部来说,队中优秀队员只能一个个被挖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