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晖申诉获胜 力帆须支付4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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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15: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力帆须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违约金400万元 据新华社重庆电(记者 刘卫宏)谢晖与重庆力帆的劳动合同争议有了初步的结果,申诉人谢晖获得胜诉。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作出裁决,判定力帆向谢晖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违约金400万元。
谢晖去年从德国一家乙级俱乐部回国后,加盟重庆力帆队,合同期为3年。但因力帆队去年不幸降级,后来以购买红塔的方式进入中超,因此在球队重组时将谢晖和其他十多名球员整体转让给湖南湘军。谢晖于今年2月向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力帆方面按当时的合同支付其薪金及违约金400万元。4月1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谢晖与力帆方面均拒绝调解。 江北区劳动局仲裁科人士介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的判决结果是“申诉人胜诉”。 据了解,力帆俱乐部被判支付谢晖薪金、违约金共400万元,并另外计算滞纳金。此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谢晖的自由身份。 按照法律规定,谢晖和力帆双方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力帆俱乐部负责人表示,现在不便对裁决结果发表看法,不过他说,俱乐部“肯定”要向法院起诉。 (金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