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日报:谢晖官司启示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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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05日02:49 东方体育日报 | |||||||||
谢晖状告重庆力帆,这是中国足坛用法律手段解决劳资纠纷的第一案例。当双方因官司引发的一系列争吵引起人们关注时,我们须意识到,作为球员的谢晖不仅在捍卫着自己的权益,更为中国球员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开启了先河。可以说,这是谢晖在球场外对中国足球一脚漂亮的射门。 球员用法还需懂法
谢晖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面对足球俱乐部,这在国内足坛只是一个特例。当初谢晖酝酿打这场官司时曾说过,在中国足坛,发生过类似他这种情况的球员比比皆是,“也许大部分人选择的是妥协,是息事宁人,因为他们担心搞下去对自己不利。但我谢晖不是,我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所以,我一定要打这场官司。”个性鲜明,且受到欧洲足球文化熏陶的谢晖,选择了和中国球员不一样的做法。而更多数国内球员在遭遇类似情况时,往往没有拿起法律武器。 足球职业化后,球员和俱乐部是雇佣合同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球员不敢维护合同对自身利益的保护,说严重点,就是忽视法律的存在,没有深刻地理解法律的尊严。在中国足坛,“合同”似乎远没有发挥它应有的功效。由于球员人数大幅增长,“僧多粥少”的局面日益突出,因此,职业球员的饭碗越发不牢靠,而俱乐部对球员利益的控制拥有绝对的主动权和解释权。迫于生计,几乎没有人敢大胆地站出来,用法律说法。他们所做的,是默认现实,或采取私下解决的办法(暗箱操作),或根本就签订“两份合同”。当他们像前辈们那样,信守于“圈内的规矩”时,殊不知,他们实际上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利。 谢晖说过的一句话值得人们深思:“为什么力帆俱乐部敢于拿着白纸黑字的合同,想违约就违约?明摆着吃官司的事,为何还这么大胆?很简单,就是因为这样的事在中国足坛屡见不鲜,他们觉得我也会和其他人一样认了,或者签个其他合同凑合着完事。他们根本没想到,我会打官司,而且义无反顾。”很显然,由于国内球员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对不按合同办事的现象听之任之,久而久之,足球圈内已经形成了这股漠视法律之风。 拿起法律武器,这是勇气,是正气。但光知道用法还是不够的,球员还需懂法。这是谢晖打官司给我们带来的另一个启示。正因为懂法,所以,谢晖在打官司之前就大胆直言:“官司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我肯定是胜利者。”试想,如果谢晖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他怎能如此放言,打官司又有多少底气? 足球必须走向法制化 谢晖打官司,小而言之,是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一次合同纠纷;大而言之,是中国足坛的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足坛官司呈大幅上升趋势,另一个话题又摆在了眼前:足球行业内,为何一直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漏洞多的诸多现实? 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实是:即便谢晖打赢了官司,也可能面临拿不到钱的结局。连谢晖本人也说,这是中国足坛的一大“奇闻”。“奇闻”不止一桩,“菲利普到国际足联告状,结果国际足联判了力帆俱乐部一年之内不允许引进外援。但是现在呢?连国际足联也不知道该制裁哪家俱乐部了……”谢晖说。我们需要反思:为何出现这样的现象?足球行业的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较大的漏洞? 如果谢晖最终拿不到钱,这件事的结果将很可能不了了之。“不了了之”,这是中国足坛司空见惯的词眼。而在法律的字典里,“不了了之”是一个极不严谨、极不负责的词眼。联想到甲A后期发生的一桩桩“不了了之”的案例,我们似乎可以得到很多结论。像“隋波事件”、“渝沈案”、“假球”、“黑哨”等,不一而足。 如果说两年前的“龚建平事件”是一次成功的司法介入的话,那它绝对不能当作一个完美的句号,而应该成为一项长期工作的开始。有一种提议,那就是成立专门的仲裁机构“足球法庭”。在德国和意大利联赛,都建有足球法庭,足球圈内的纠纷,都由该机构负责调查和审理。该提议是否可行暂且不论,有一点必须得到足球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足球,必须走向法制化。(徐宏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