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甲限薪有新招儿:足协控制俱乐部工资与奖金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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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01日09:19 厦门日报 | |||||||||
本报讯 中甲俱乐部的限薪问题,是此次长沙中甲老总峰会的又一个重要议题。在昨天的讨论中,17支俱乐部的老总对即将出台的新举措达成了一致意见。 首先,此次限薪规定,俱乐部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工资和奖金必须是税前收入;其次,中国足协只控制俱乐部工资和奖金的总额,即工资和奖金收入不得超过俱乐部经营收入的60%,这一规定略微宽松于中超的55%。国外球员和教练则不存在限薪的规定。
据悉,从今年开始,中甲俱乐部在贯彻中国足协的限薪规定方面,绝大部分都执行得不错,明显好于中超俱乐部。 (庞顿 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