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有名无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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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0:51 扬子晚报 | |||||||||
中国足球运动员的收入超高早已不是秘密。一支普通球队的主力球员一年的收入轻而易举就有上百万元。实际上,除了欧洲顶级联赛的球员外,很多足球落后地区的球员收入,都远远没有达到中国球员这样的高水平。 从限薪令实施几年的过程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于改革的发起者,并不是深感投入过高、入不敷出痛苦的俱乐部,而是职业联赛的管理者中国足协。难听一点的说法是,
以前,对于足协规定的球员月收入不得高于1.2万元的政策,俱乐部的对策是准备两份合同,足协看的合同绝对合格,而另一份与球员签订的合同就代表球员收入的真实水平了。这一次,早在武汉峰会结束之后,迫于55%的政策,就有俱乐部想出了新的对策,让后台集团给俱乐部的冠名费往高处标,以此拔高俱乐部的经营收入,一名老总就声称,可以让集团开出一个亿的冠名费,这样,55%也足够应付球员工资奖金的投入了。 让各个俱乐部有些始料不及的是,4月6日足协传真下来的正式文件,有了一项新的关于冠名费不得超过4000万元的规定。那些已经与球员签订了工作合同,并拥有大批收入超高球星的大俱乐部,一下子就犯了难。不过,真正要他们更改合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面对一项新的政策,总有一项新的对策可以从容化解,冠名费不超过4000万元,俱乐部的其他经营收入也可以合理拔高,如球衣胸前背后的广告、场地广告牌,甚至一些你现在还无法想像出来的地方。办法总比困难多,这句话用来形容限薪令的实施过程,是再贴切不过了。渝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