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两年,北京成功处理144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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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 崔军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刘东威在30日举行的“北京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过去两年中,北京市已成功处理了144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 据刘东威介绍,仅2002年一年,北京市就清理了27万件侵权标志及600多块不规范的大型广告牌,并对出租车上的“迎奥运”广告进行了整治。2003年,在北京奥运会会徽发布的
刘东威表示,作为即将举办奥运会的城市,北京绝不接受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她说,北京市文化局对所有涉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内容的演出活动均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派人到演出现场监督,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侵权事件。北京奥组委也通过其官方网站,向全社会公布了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举报方式。 国际奥委会要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不容侵犯。在北京获得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主办权后,国务院颁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奥运五环标志、北京奥运会会徽等进行保护。按照有关规定,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受到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夏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