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著名在华企业员工健身系列大赛竞赛规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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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9:18 中国体育报 | |||||||||
此次比赛的参赛对象为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并邀请部分国内知名企业,包括外企、国企、合资、独资的著名公司和集团公司为参赛单位组队参赛。所有参赛者都须经当地医院体检合格的本企业(集团)内正式在职员工,同时是非专业运动员。各参赛单位应通过所在省、区、直辖市的体育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大赛组委会。 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近审定出版的各项目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群众性健
各项目根据参赛人数(队)多少确定录取名次,分别颁发证书。凡获各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各一座。为鼓励企业参加更多项目的比赛,凡参赛5个项目以上(含5个项目)的单位,主办单位颁发纪念杯一座,所有参赛运动员可获主办单位颁发的参赛证书。 第一次报名于2004年5月30日前,各参赛单位预报参加项目和人数。第二次报名于2004年7月30日前,各参加单位逐项逐人详细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补充。(来源:中国体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