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健状告东方俱乐部终审败诉 李耀民:不愿再纠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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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07:4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亢雪松)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马健状告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的各项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2002年10月,马健加盟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去年3月,俱乐部认为马健比赛状态不佳,且当初加盟时隐瞒伤情,通知马健即日起解除服役合同。在申请篮协主持谈判、劳动争议仲裁都未果的情况下,马健向上海市徐汇区法院状告东方男篮。
当记者昨天就此结果询问马健时,马健表示自己尚不知情:“昨天我的律师跟我说等今天法院出来结果后会跟我联系,不过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接到他的电话。”马健表示自己对法院这些事的相关环节都不太清楚,“回头我得跟律师商量一下,一切等之后再说吧。” 而上海东方男篮俱乐部负责人李耀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显得很“干脆”:“已经OK了,一切都已经结束,我们不想在此事上再作纠缠。”言毕便匆匆挂断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