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中国足协同意保留辽足俱乐部中超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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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5: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中国足协18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联赛部主任郎效农宣读了中国足协的结论性意见:尊重中超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和意见,同意保留辽宁足球俱乐部中超资格。 以下是“中国足协就有俱乐部质疑辽足俱乐部中超资格的意见”的全文:
2004年2月21日,中国足协公布了《中超俱乐部审核公告》,原则上同意了大连实德等12家俱乐部成为中超俱乐部;同时提出“自本公告颁布后15日内,即2004年3月6日前,如有俱乐部所提供的文件被新的法定文件否定或撤消,并致使俱乐部不再能达到中超标准,我们将对其资格予以撤消或变更,逾期不再受理。” 2004年2月26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成立,并通过了《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章程》。 2004年3月5日,有俱乐部提出《关于变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参赛队伍名单的紧急报告》,对辽宁俱乐部的中超资格提出质疑,主要是认为辽宁俱乐部提供文件中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有虚假嫌疑。 中国足协对此事非常重视,即日向辽宁省体育局发出了请求协助,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的函件。 2004年3月12日,辽宁省体育局向中国足协提交了调查汇报材料。 2004年3月14日,中超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紧急会议,就有俱乐部质疑辽足中超资格问题和辽宁省体育局的调查汇报材料进行了讨论。会议依照中超委员会章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9票赞成2票反对,通过决议:同意保留辽宁足球俱乐部中超资格,并建议中超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对辽足俱乐部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依照中超委员会章程给予处分。 2004年3月15日,中国足协召开主席会议,经研究认为,中超委员会对辽宁足球俱乐部中超资格所作的决议符合其章程规定。中国足协尊重中超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和意见,并责成中超常委会对辽宁足球俱乐部提交虚假文件的行为,依章进行处分,同时建议辽宁有关方面对制假的有关人员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