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球员“斗殴”停赛 三港脚可能无缘中港之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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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9:32 每日新报 | |||||||||
三名港脚参与其中可能无缘中港之战 据新华社电香港足球总会昨天对参与打架的一支广东球队和一支香港球队的球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共有15名球员受到停赛处罚,最重的被停赛12场,最轻的也有 3场。 香港足球总会总干事林俊英表示,两队受罚队员有48小时的上诉期,如果他们上诉
在被停赛的 15名球员中,陈伟豪、陈耀麟和文彼德3人都是中国香港队队员。根据纪律委员会的判决,受罚10场以下的队员都可以花钱赎买自己的“刑期”,价格是每场5千港币。不过,最先打人,受罚最重的陈伟豪就必须要“服实刑”。 林俊英说,如果有人上诉,纪律委员会就要另外择期开会受理,届时,中国队对中国香港队的比赛可能已经打过了。按照规定,选手在上诉期可以照常比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