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谢晖维权到底: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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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1:46 东方体育日报 | |||||||||
前两天,谢晖又去了重庆一趟。这次重庆之行,他并不是去和力帆俱乐部理论,也不是去劳动仲裁委投诉,而是接受中央电视台的专访。 不同于以往的球员专访,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央电视台二套以及《足球之夜》特派记者前往重庆,报道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谢晖与力帆俱乐部的官司纠纷。谢晖说:“中央电视台对我和力帆俱乐部的这场官司高度重视,二套和五套同时派记者采访
谈到“3·15”消费者权益日,谢晖表示:“全社会都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当初有人觉得我不该打这个官司,差不多叫力帆赔偿点钱就算了。我不是这么想,既然是白纸黑字签订的合同,既然双方都同意履行这份合同,为什么你说变就变?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不可改变的承诺,一旦一方违约,就必定受到处罚。球员同样也要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也知道,很多球员的利益在被俱乐部所损害时,并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要知道,如果谁都像力帆这样说签约就签约,说毁约就毁约,而且不想担负任何责任,那成什么状况了?”作者:本报记者徐宏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