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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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07:56 齐鲁晚报 | |||||||||
2000年4月26日晚,曲乐恒与队友张玉宁等人驾车外出,归途中发生严重车祸。 2001年3月28日,辽足俱乐部总经理钟晓哲推出了《关于曲乐恒非因公负伤的处理决定》,但曲家并未接受。 2001年3月29日,曲家在沈阳天都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车祸不是意外,表示要追
2001年4月3日,张玉宁被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传唤调查。 2001年4月19日,被曲家称为黑社会头目的边锋以诽谤罪对曲乐恒提出民事诉讼。 2001年6月8日,边锋状告曲家诽谤一案正式开庭,但没有结果,此事至今一直被搁置。 2001 年10月19日,受曲乐恒委托的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要求追究张玉宁刑事责任的自诉状。 2001年11月9日,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曲乐恒对张玉宁的刑事自诉请求。 2002年7月29日,沈阳市东陵区交警支队进行民事调解,但关于赔偿问题最后没有达成一致。 2003年3月中旬,曲乐恒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双方的民事调解提上了日程。 2003年6月30日,曲乐恒委托家人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将张玉宁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574万元人民币,和平区人民法院在当年7月7日正式受理了这起诉讼。 2003年10月24日,沈阳市东陵区法院就曲乐恒状告张玉宁人身伤害以及赔偿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但是并没有当庭宣判。双方都同意进一步调解,但调解效果不佳。东陵区法院当时裁定由张家先期赔偿曲家10万元人民币。(新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