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女篮遭CUBA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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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09:1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华社合肥3月4日电 因多名队员不符合参赛条件,参加第六届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东南区比赛的广州大学女篮受到取消比赛成绩、停止参加CUBA联赛一年的处罚。 经CUBA联赛竞赛监督委员会调查核实,广州大学队4号队员刘丹身份证系伪造,9号队员赵善河未满17周岁,5号队员肖琳入大学前曾效力广东宏佳女子篮球队,并参加了在安
按照CUBA联赛竞赛规程,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年龄在17至26周岁之间,入大学时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凡在篮管中心竞赛部注册,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以上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CUBA联赛。广州大学队是在东南区小组赛结束后被发现有“违规操作”行为的。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