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贯彻《反兴奋剂条例》:对医生“再教育”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2月29日21:0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9日电(记者马向菲张寒)在29日举行的学习贯彻《反兴奋剂条例》座谈会上,卫生部医政司司长吴明江表示,卫生部将采取在医务人员中进行兴奋剂知识培训等措施,贯彻条例,全力配合国家体育总局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吴明江说,卫生部近期将下发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关于兴奋剂药品应用的有关规定、兴奋剂目录所列的禁用药品种类、特点、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
吴明江认为,虽然非体育医疗机构的医生过去并不了解兴奋剂在运动员这类特殊人群中使用的要求,但是由于含有兴奋剂的药品作为临床用药已经广泛使用,因此医生们对于这类药物并不陌生。比如直接促使国际奥委会采用血检的肽类激素EPO(促红细胞生成素)便是其中一例。EPO在临床上用来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对于患者来说是“福音”,但是用到健康人身上却变成了“恶魔”。一些耐力项目的运动员使用它增加体内红细胞的数量,提高血液载氧能力,以达到提高比赛成绩的目的。但是长期使用EPO会造成血液粘稠度大大增加,引发脑梗塞、心梗等疾病。 吴明江乐观地说,卫生部首先要做的是通过兴奋剂知识培训唤起各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反兴奋剂意识,他相信医生们在执行时只要遵守规定,在技术上不会有太大困难。(完)(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