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运动会误判被改判 菲律宾游泳金牌失而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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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6:56 新华网 | |
新华网马尼拉2月18日电(记者郭春菊)在东南亚运动会落幕2个多月之后,菲律宾又被授予了一枚游泳金牌。这枚男子4X200米自由泳接力赛金牌一度由于运动会组织人员宣布菲律宾运动员技术犯规而被取消。 据当地媒体18日报道,菲律宾游泳运动员马克·卡劳、米格尔·门多萨、卡洛·皮乔和米格尔·莫利纳在东南亚运动会上以7分42秒75的成绩夺得该项目的第一名,但由于游泳 报道援引菲律宾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塞尔索·戴里特的话说,越南奥委会副主席近日致信戴里特说,东南亚运动会游泳项目组委会在核实后,发现当初的裁决有误,因而决定授予菲律宾该项目金牌,马来西亚队获银牌,新加坡队得到铜牌,收回原来授予泰国队的铜牌。这是菲律宾10多年来首次获得该项目金牌。 戴里特说,这一决定对菲律宾体育界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他为在越南举行的运动会上为国家荣誉而拼搏的菲律宾运动员感到高兴。 这样,在此次东南亚运动会上,菲律宾在游泳项目上获得了3枚金牌,金牌总数由原来的48枚上升为49枚,超过马来西亚6枚,在奖牌榜上位居第四。 第二十二届东南亚运动会于2003年12月在越南河内和胡志明市举行。下一届东南亚运动会将于2005年在菲律宾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