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不再限薪换汤不换药 球队仍与球员签署2份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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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01:42 时代商报 | |
中国足协不再“限薪”各俱乐部仍要两份合同应付足协 中国足协近日下发的《中超工作手册》中明确规定,足协对中超俱乐部球员的收入不再有明确数额的限制。而是规定俱乐部要在总量上加以限制,即每个俱乐部全年发放的工资、奖金总额不超过全年经营收入的55%。不过,昨天辽足老总张曙光却直言,足协此举仍然是换汤不换药,还是逼迫各俱乐部与球员签署两份合同。 “中国足协出台的这项规定应该说对搞足球的各支俱乐部还是一个好消息。但问题的关键是,这样的规定在中国足球发展的现有情况下根本执行不下去。”张曙光随后向记者深刻剖析了这其中的弊端隐患和无法实施的问题所在,“按照中国足协规定的各中超俱乐部每年经营收入不得低于3000万人民币的最低标准来计算,支付球员收入这一块需要1650万元,刨除替球员交税,大约只剩1000万元。这1000万其中还包括不少于500万元的一年奖金,如此一来,球员工资这一块就只有500万元。说老实话,这500万元最多只够3名主力的。”张曙光首次向记者透露,今年俱乐部普遍为球员涨了工资,而且能够达到年薪80万以上的并不在少数,“我们队如此,别的队也一样。你说就500万元的工资总额怎么够球员分的。” 张曙光说,今年除了中超联赛、足协杯比赛,还增加了一个中超杯比赛,这样一年来下,势必会增加俱乐部发放奖金的数目。“说是每个俱乐部全年发放的工资、奖金总额不得超过全年经营收入的55%,可哪个俱乐部能按此施行呀?所以,到头来还是明里一套暗里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