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的电话卡,还给了澳洲电信公司;储物柜的钥匙,也被收回。屋外,夕阳西下,似火烧。回家的日子,到了。
喜欢那晒死人不偿命的阳光,那么炙热,如蓬勃的生命一般。喜欢赤着脚空着脑袋游荡小巷,无人侧目,那么自由无牵绊。喜欢大街上那挂着吊牌“可以给我一个拥抱吗”的男人,那么勇敢,受到拒绝只是讪讪一笑无尴尬。喜欢那浓烈得几乎带着异味的芝士,那么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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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似是自然的馈赠让人欲罢不能。最喜欢的是,大路朝天,我永远是最苗条的一个,窃笑不已。
但是,在一长串的喜欢面前,还是不可抑制地开始想家。紫外线灼黑了皮肤,重新美白废钱废时;光着脚丫,冷不丁踩上异物,心下只能暗暗叫苦;芝士吃多了,开始担心身材走样,回到上海减肥将成新功课。至于那个男人,看看也罢了,拥抱就免了。最要命的是,擦肩而过还未碰上,路人却已语调高扬表情夸张地连声“SORRY”,一惊一乍间,突然发现我已开始神经过敏。
扳着手指,一一细数,烦恼似比喜欢多。于是,压下愁绪,说服自己,“该死的澳网,喜欢的球星全部出局。”果然奏效,但并不完全。
“人在旅途,心就该是铜墙铁壁,多愁善感,去它的。”路透社的光头西莫拖着行李,准备上路,“上海F1时再见了。”挤出微笑,“一路顺风,赶明儿回家还得翻译你的稿子,你可写得要好些。”
是啊,去它的多愁善感。那晚霞,渐黯淡,已成残阳,还有什么值得留恋?一颗归心,已似箭,直指上海。
特派记者华心怡(本报墨尔本今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