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秘书长林峰漫话和棋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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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11:17 中体在线 | |
国际象棋的对局结果不外为胜、负及和三种。和棋,也称“和局”,系对局不分胜负的结局。在比赛中计算成绩时,胜者得1分,负者得0分,对于和棋,双方各得半分。这一计分法,似乎是天经地义、无可非议的。然而关于和棋各得半分的规矩却并非历来如此。 当19世纪初开始有现代国际象棋比赛以来,起先和棋在习惯上是不记分的。对抗赛中和棋不计成绩,谁先得到事先规定的胜局数,或在指定的对局数中获得较多的胜局,谁就 随着循环赛制的风行,和棋的结局便显得更有分量了。在1862年伦敦国际大赛中,规定和棋无效,双方需要重新下一局。类似的规则沿用于接下来的几个大赛。但是,渐渐地时尚改变了,和棋的得分记录成了半分。然而直至19世纪末,棋界公众仍对和棋计半分持保留态度,一些不鼓励和棋的计分制度也随之产生,例如在1900年的巴黎比赛,和棋双方各计四分之一分,另半分的分配要看下一局的结果。这些计分制度像过眼烟云一样,转瞬即逝了。不管持不同意见者如何非难,和棋得半分已作为现行计分制度的基本部分被保留了下来。批评家们考虑到基本计分制度过于粗线条的现象,已设计了很多辅助的计分记录方法以适合各种比赛的不同需求,例如,为了名次不并列的破同分制度。 根据国际象棋规则,当对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判为和棋: 一、双方所剩子力均无可能将杀对方,例如:一方剩一马或一象,另一方剩单王或双方除单王外各剩一象,并且又是同色格象; 二、双方同意作和,即一方提议和棋,对方接受; 三、一方无子可动,旧称逼和; 四、三次重复局面; 五、五十回合规则和棋。 作者:林 峰 (来源:中国体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