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法律顾问杭泉明律师接受采访:足协没有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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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8:40 中体在线-中国体育报 | |
“从即日起,中国足协取消广州《足球》报对中国足协主办、承办的所有赛事和活动的采访资格,并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足球》报对此事应承担相关责任的权利。”中国足协9日对发表《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这条虚假新闻的《足球》报做出如上处罚规定。《足球》报认为中国足协无权做出这样的处罚决定,其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为此,中国足球协会法律顾问杭泉明14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足协做 中国足球协会是经过合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和中国其他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一样,对自己所管理的足球运动有组织和管理的职权。作为足球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为了保证中国足球活动和采访活动的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中国足协有责任和任务行使其管理权。管理权来自于法律规定,中国足协对于它所主办和承办的比赛都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换句话说,中国足协接受媒体采访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任何一家媒体都可以随随便便地采访。小范围来讲,中国足协组织一场足球比赛,不可能邀请国内所有的体育传媒,它只能是有选择和界定的,派发的记者证也不可能涉及每一个与足球相关的媒体。根据中国足协接待、配合组织能力,它可以选择并决定任何一个它所组织的比赛和活动的采访人数和采访单位以及个人。 中国足协有权选择并决定向哪些媒体或者记者发放记者证,以确保足球比赛和采访的有序进行。没有领到采访证的媒体和记者也同样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或方式进行采访,只是中国足协不负责接待和安排。 中国足协取消广州《足球》报社和该报社记者的采访资格,是指他们采访“中国足协主办、承办的所有赛事和活动”的资格,并不是取消媒体和记者整个新闻采访的身份和资格。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杭律师还指出,中国足协作为一个法人团体,有自己行使权力的自由,在它的权利受到侵犯,对自身的发展和足球运动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时候,它同样有站出来说话的自由,以维护和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梁燕军(来源:中国体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