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总网发表评论文章反击《足球》报二次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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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06:0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1月9日,中国足协处罚《足球》报引起双方首轮“交锋”。昨天双方交锋再度升级,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体总网发表了题为《旗帜鲜明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的评论文章,以表明体育总局对这起“封杀事件”的支持。 而《足球》报昨天也以常年法律顾问黄松良律师的名义发表了题为《究竟谁该道歉?》的声明。 体总网:体育事业不属资产范围 体总网的评论指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基本准则之一。”从当前中国足协打击假新闻的各方反应来看,有的人在消息作假、逻辑不清、毫无常识的同时,其反应也严重违背了新闻工作者的准则。 针对《足球》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将中国足球列为‘不良资产’和‘不良市场’的报道,该评论严肃地指出:“中国足球事业是中国体育事业的一部分,我国体育事业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这项事业本身就是国有的。从资产的专业角度看,中国体育事业虽拥有一部分资产,但这项事业本身并不属资产范围。何来‘资产’之说呢?谎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将中国足球列为‘不良资产’。难道国资委连资产管理和事业管理都搞不清楚吗?讨论中国足球事业是不是不良资产,其本身就是逻辑错误,滑稽。” 同时,针对《足球》总编辑谢奕在声明中的第三点“中国足协对《足球》报的这个处罚违宪违法,限制了新闻自由”的说法,该文从体育最高权威部门的角度对足协的地位进行了界定:“中国足协当然能代表中国足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到相关行业管理的法规上都是这么赋予其权力的。最普通的常识就是,国际足联承认中国足协是代表中国足球的惟一一个合法足球组织。而动辄对人扣以违宪的帽子,更为新闻人所不答应。中国足协是一级组织,不是某个自然人的。如同我们的新闻媒体也不是某个自然人的一样。以个人身份发表声明,究竟想代表谁呢?对那些不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假者、做假还认识不到错误的人,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 《足球》:足协无权取消采访资格 在《足球》的常年法律顾问黄松良发表的声明中,《足球》报对足协的处罚提出了七点声明。该声明表示,《中国足球遭遇政策阻击》一文(《“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只是该文的标题导读),该文经过“充分调查采访”,“有根有据,不属失实报道”。《足球》报为保护消息来源,因此没公布具体的消息来源。 同时,黄松良在声明中指出,“《足球》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法人资格,非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无权取消《足球》报社的采访资格。”同时,“《足球》报的记者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颁发的《记者证》,有合法的采访资格。中国足球协会承办或主办的各项赛事是公开的社会体育活动,《足球》报及《足球》报的新闻记者有权对其进行公开的采访。中国足球协会有法定义务接受采访并提供与其它媒体一样的采访条件。若中国足球协会对任一媒体提供歧视待遇,那就是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中国足球协会的‘章程’开宗明义称‘中国足球协会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国足球协会同样不能违法,不能侵权。”“中国足球协会于2004年1月9日对《足球》社所作的‘决定’,已严重侵犯了《足球》报社的合法权利,已构成对《足球》报的侵权。该‘决定’不仅非法剥夺了《足球》报的合法权利,而且严重诋毁了《足球》报在业界的良好形象。”为此,《足球》报要求足协在《足球》上刊登道歉声明,同时,还要保留“进一步追究中国足球协会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何齐铁实习生赵映骥贾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