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收购红塔足协公示:一个月内没异议才可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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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8:02 天津日报 | |
王纪强 本报讯(记者王纪强)针对云南红塔足球俱乐部向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转让产权一事,中国足协昨天正式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一个月,届时如果没有异议,中国足协才可批准进行产权转让。 中国足协在公示中指出,去年12月31日,收到了云南红塔俱乐部和重庆力帆俱乐部有关产权转让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根据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从元月1日开始向社会公示一个月。 足协公示的内容包括,红塔俱乐部此次将转让参加去年甲A联赛的22名国内球员和一名外籍球员、U17岁球队运动员和相关无形资产;无任何对外债权债务关系;红塔俱乐部同意力帆俱乐部受让上述转让的申请。 而准备收购红塔俱乐部的重庆力帆集团也声明,保证在中超资格最后审核前,将现拥有的力帆足球俱乐部全部产权对外转让或将俱乐部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