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下发“中超俱乐部转让条例” 收购无政策障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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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3:47 重庆晨报 | |
本报成都电(记者刘苏)“不管是力帆还是其他的企业收购红塔,都必须严格按照中超联赛关于俱乐部转让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只要不违背规定中的制度,中国足协就会认定转让是有效的。”昨天晚上,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作出上了上述表态。 究竟力帆对红塔的收购是否“合法”,杨一民昨天在和记者谈到这一话题时搬出了中 记者随即联系了力帆俱乐部相关官员,证实了中国足协的这一文件在昨天下午发到了俱乐部手上。在复杂艰涩的文字中,似乎找不到任何一条可以限制力帆对红塔的收购,其中“受让方资产必须是出让方的500%%”、“受让后三年内不得出让”、“受让方必须有明确的审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等主要规定都不会对力帆收购红塔带来任何障碍,尤其是力帆是打算将红塔俱乐部三线队伍全部“吃下”,更不存在“只买壳参加中超联赛”的问题。这名官员在和记者一起逐项探讨了相关转让规定后也颇有信心地表示:“现在看来我们的收购应该不存在任何法规上的问题。” 记者观察 非常手段非常收获 在外援菲利浦的问题上,力帆当初是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来进行,而最终,力帆因此而受到国际足联处罚时,却并没有得到中国足协的“保护”。一直倡导要踢“清白足球”的力帆,如今不得不多长个心眼了。从这个角度来审视此次力帆收购红塔的举动,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是力帆在品牌与资本扩张中的一个下意识的自我保护举措。因为,在这样一个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力帆的确不能没中超。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力帆采取一些大胆而非常的手段,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从“输进中超”到寄望“扩进中超”到现在的“买进中超”,力帆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的力量。 冠冕一点的理由是,拥有三千万市民的直辖市,不能没有一支中超球队。而实际一点的理由是,力帆在近两年品牌和资本扩张的过程中,需要一支具有足够影响力的中超球队,作为载体,将力帆的品牌和资本渗透到力帆想要渗透到的地方。 手续上是否符合规定,一度是力帆担心的一个问题,但于25日由郎效农签发、昨日下发到各俱乐部的一纸关于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让最后的障碍也不复存在。足协临时出台的这一规定,很明显是针对红塔退出一事而来,但细读了共七章十八条的规定之后可以发现,力帆收购红塔一事,和产权转让规定没有任何抵触。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一条规定是,受让方在向足协提交转让申请时,必须标明的具体转让的资产中包括了一线队队员的名单,也就是说,力帆收购红塔俱乐部,不可能只买一个壳。而力帆方面实际上也想同时购进实力不俗的红塔一线队。其实,足协下发的这一规定,实际上已暗示力帆回归中超。 中超又重返重庆!力帆的大旗又将在中超赛场飘荡!采取非常手段的力帆获得了非常收获。不管如何,对重庆足球、对力帆集团、对重庆球迷,这都是一件值得称道的大好事。本报记者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