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足协中超转让规定冲突 辽足转让一事暂时搁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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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9:43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12月17日体育专电(记者李铮)辽宁足球俱乐部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因与中国足协《关于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讨论稿)中的某些条款冲突,近来一直运作的俱乐部股权转让一事暂时搁浅。 据悉,辽宁足球俱乐部16日晚收到中国足协《关于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讨论稿),其核心内容是,中超俱乐部进行转让时,买卖双方必须向中国足协申报其资产状况 辽宁足球俱乐部总经理张曙光说,目前,辽足股权转让一事,有进展,无结果。按规定中确定的时间,实际上否决了辽足正在运作的转让,因为现在离中超的最后考核只有14天了,转让根本无法完成。 张曙光还透露,俱乐部第一大股东——北京嘉华公司的临时董事会17日已做出决定,将在31日前对俱乐部继续投资3000万元,以达到中国足协规定的、中超俱乐部净资产必须达到5000万元的要求,从而使辽足保住中超资格。 辽宁足球俱乐部第二大股东——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副院长周铁民17日晚对记者说,足协的最新规定,学院是在17日收到的,对此,大股东嘉华方面并未与学院有过任何形式的沟通。对于足协的这个规定,学院认为,目前它还是个讨论稿,在一切还没有定论之前,学院方面还会积极运作转让一事,希望最后辽足能有个好结果。(完)(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