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张帅服药事件追问职业素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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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8:02 深圳晚报 | |
事件:昨天,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和中国足协证实,北京队球员张帅在11月22日与申花队比赛后药检中呈阳性,怀疑服用了禁药麻黄碱。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实验室将对张帅的B瓶尿样进行复查。 规定:《中国足球协会反兴奋剂规定》第27条,对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将根据药物类别和服药发生次数,处以停赛2至4年、罚款5000元至10000元的处罚。 张帅:吃药为治感冒。 国奥将帅:误服也是服了,没什么好说的。 老总杨祖武:我们的职业球员并不职业,他们根本就不应该自己私自吃药。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