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徽未被抢注北京奥组委发布新闻澄清事实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5:08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2008年北京奥运会会徽“中国印·舞动的北京”设计专利没有被抢注。北京奥组委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前几天国内某媒体刊登的一则新闻“‘中国印’设计专利被抢注”进行澄清。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刘岩说,这家媒体前几天刊登的这一新闻,经核实是一条完全失实的报道,北京奥组委已通过有关程序将这一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并且保 刘岩介绍说,会徽“中国印·舞动的北京”是北京奥组委最珍贵的资产。北京奥组委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按照国际奥委会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做法和国际惯例,吸取了近几届奥运会的成功经验,采取了三种法律措施加以保护。 其一是5月19日就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北京奥运会会徽商标注册申请,申请范围覆盖了45类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在中国台湾省和国外的商标注册事务,也已由国际奥委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今年6月份办理。会徽在中国香港、澳门的商标注册事务,也已在发布之前办理了手续。 其二是从会徽创作伊始,北京奥组委就同作者、修改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签订了委托创作合同,北京奥组委享有该会徽完整的著作权,并于9月12日在北京市版权局办理了版权登记。 其三是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北京奥组委在7月17日已将北京奥运会会徽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了奥林匹克标志备案。 刘岩说,北京奥运会会徽通过上述3种渠道得到国际国内法律法规的充分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