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A第二年人事:甲A转会摘牌制 中国特色中国制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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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9:5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记者刘勇 关键词:签字费摘牌制 [姜峰]中国足球转会第一人 中国足球第一位具有真正意义上转会的球员是当年以吉林省冰球运动员身份转会至辽宁足球队的姜峰。那是1992年夏季,在没有经纪人的时代,负责操作姜峰转会的是目前仍任职于《长春晚报》的记者陈勇。不过,直至1994年姜峰才以当时的“天价”人民币7.5万元完成整个转会事宜。 [黎兵]64万元顺利转会 黎兵是当年惟一顺利转会的球员,他以64万元由辽宁队转入广东宏远队。[签字费]增加俱乐部负担 在转会费飞速上扬的同时,“签字费”也随之产生。所谓的“签字费”实际上是指球员借转会的机会向转入的俱乐部索要其他利益,而部分利益大多归球员个人所有。对于“签字费”的出现,仁智各见,但贬者居多。官方以及多数人认为,“签字费”增加了购买球员的俱乐部的负担,同时也诱长了球员的“拜金主义”。 [摘牌制]中国足球特殊产物 1997年底,中国足协出台了新的转会细则,明确规定1998年球员只有提出转会要求的权利,而没有选择俱乐部的权利,转会球员的去向由中国足协根据要人俱乐部的联赛名次及转出球员予以指定。这就是所谓的“挂牌、摘牌制”。 挂牌、摘牌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在转会市场不良风气的产生,但它实质是与开放的市场背道而驰。自此以后,中国球员的转会在这些制度的干预下变得有点不伦不类,由此还产生了许许多多剪不断、理还乱的转会个案。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