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健告东方男篮案原告败诉 双方律师出席听审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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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7:51 东方网-青年报-球周刊 | |
本报讯(记者张逸麟) 马健告东方男篮擅自解除合同的官司昨天上午在徐汇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经过将近半年时间的取证,审判长马勇刚昨天判定法院不支持马健所提出的两项诉讼,换言之,原告马健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中败诉。 昨天马健和东方男篮的负责人都未到现场,只有双方的代表律师出席了听审会,旁听者寥寥无几。审判长宣读长达20分钟宣判书时,马健的代表律师许兆云几乎一直在闭目养神,而东方男篮的律师侯杰则侧耳倾听,当审判长判定法院不支持马健的两项诉讼的那刻,侯杰终于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马健于今年5月6日向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其一,要求继续履行与东方队的合同;其二,要求撤销合同中有关“只要马健由于伤病无法达到俱乐部要求,俱乐部有权力解除合约”的条款。但是法院认为东方男篮要求马健达到其标准的理由正当,因此驳回了马健的诉讼。 当记者联系上正在烟台督战的东方俱乐部副总李耀民时,他表示对判罚的结果感到满意,“这个结果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我从官司一开始就对俱乐部胜诉充满信心。我们的条约上都写得清清楚楚,他没有达到我们的要求,我们完全可以和他解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他既然进了我们的门,就应该达到我们的要求。” 而马健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他刚与自己的律师取得联系,得知败诉的讯息,因为两人还没有深入探讨过下一步的策略,因此是否上诉现在一切都不好说。按照法院规定,如果马健要求上诉,必须在15天内向法院申请。 链接 小体检引来打官司 本报讯(记者张逸麟) 马健与东方男篮的官司终于告一段落。但是对于原被告双方来说,从当初两厢情愿到最终“反目成仇”,不可谓不是一幕悲剧。也难怪昨天东方俱乐部常务副总李耀民在得知徐汇区法庭不支持马健的两项诉讼后,并没有任何喜悦之情,反倒是叹息连连:“这本来对双方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马健和我们俱乐部都是受害者。” 所有的问题都从2002年10月,马健与东方队签约前开始,当时马健通过了中国篮协的体能测试,但是另一项非常重要的程序———队内的身体检查却没有完成。也就是这一疏忽,导致了此后一系列的麻烦和不愉快。 东方男篮的委托律师侯杰对记者说:“马健的伤是肌肉萎缩,这并不是一天两天就会造成的伤势,行家一看就知道是老伤,但是我们却没有证据来证实。”东方男篮曾向法院递交了队医费根伟治疗笔记和证词,以及发现伤病后重新进行的体检报告,但是这些证据均没有被法庭认为有效。然而如果在马健与球队签约之前进行体检,根本就不会签约,一切麻烦都会避免。 侯杰还表示,经过了这件事,我们在以后引进球员时肯定会进行细致的检查,防微杜渐,不会再重蹈覆辙。同时俱乐部也在逐渐向国际接轨,体检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