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脚诈伤将遭罚款停赛 足协增加条款继续施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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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02:25 重庆晨报 |
本报讯(记者刘苏)近段时间,足协即将下发的《男子国家队及队员和联赛若干问题的规定》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而据称将在本次沈阳老总峰会上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各俱乐部下发的这一文件中又增加了新的条例,即国脚一旦诈伤不参加国足训练比赛,将会在联赛中遭到停赛和罚款的双重处罚。 在之前出台的暂行条例中,对于国脚诈伤不参加国足集训比赛,但是却在联赛中代表俱乐部上场比赛,俱乐部将会受到“按当轮联赛弃权处理”和“扣除联赛积分”的惩罚,但是对于球员本身的处罚却语焉不详。足协在经过近段时间的调查后认为具体的处罚应该更加量化,尤其是对于球员的“个体行为”应该有针对性的处罚。 据记者昨天从中国足协了解到,最新版本的《男子国家队及队员和联赛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从原来的九条扩充到十三条,其中对于诈伤国脚和俱乐部有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具体的标准是停赛一到五场,罚款一万到五万元。 在最新版本的规定中,还增加了一条保护国脚利益的规定,“效力于国家队或国奥队的球员,职业经历超过五年后,可以直接参加B级教练员培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