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恒先期获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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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8:45 每日新报 | |
姚国繁 新报讯【特约记者姚国繁】昨日上午,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就“曲乐恒车祸案”正式下发了民事裁定书,曲乐恒将得到开庭后的首笔赔偿金,数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在 10月 24日开庭时,法院并未当庭判决,曲张双方同意庭外和解,不过,曲乐恒最 在开庭之后长达 6天的时间里,曲家提出的574万元赔偿金额和张家认定的70万元之间相差悬殊,双方谁也没有主动找过对方,因此从目前情况来看,双方和解基本破裂,只能等待法院最终判决结果。 昨日上午,曲乐恒在其父母的陪同下来到东陵区人民法院,对于曲乐恒在开庭时提出的张玉宁先支付部分治疗费用的请求,东陵区人民法院昨日正式下发了民事裁定书。裁定被告立即先行给付原告人民币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曲乐恒提出张玉宁预先支付的治疗费用为30万元,东陵区人民法院在这次民事裁定书上裁定张玉宁先行支付10万元。据悉,曲乐恒即将拿到的这10万元将包含在日后张玉宁最终赔偿的金额中。至于曲乐恒最终能得到多少赔偿金,东陵区人民法院将在日后做出最后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