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虫演绎NBA“酒与污水定律”--罗德曼的陈年旧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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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9:58 中体在线 | |
篮球 原理重现:酒与污水定律是指,如果把一匙酒倒进一桶污水中,你得到的是一桶污水;如果把一匙污水倒进一桶酒中,你得到的还是一桶污水。几乎在任何组织里,都存在几个难弄的人物,他们存在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把事情搞糟。最糟糕的是,他们就像苹果箱里的烂苹果,如果你不及时处理,它会迅速传染,把果箱里其他苹果也弄烂。“烂苹果”的可怕 NBA案例:发生在丹尼斯·罗德曼身上的很多事情,很适合用“酒与污水定律”来解释。在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中,他先后效力过5支球队——底特律活塞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芝加哥公牛队、洛杉矶湖人队和达拉斯小牛队。除了在湖人队和小牛队罗德曼是混饭吃之外,在前三支球队,罗德曼都是有足够的能力“不辱使命”的。 1986~1993年,罗德曼在底特律活塞队度过了7个赛季:虽然在兰比尔等人的教导下,他打球不够光明磊落,并且为自己赢得了“坏孩子”的称号,但他当时是在尽最大的能力为球队做贡献。“……我对当年的底特律活塞队还是抱着特别的感情。我们拥有一切,对我而言,那支队伍相当的特别,因为那是我崛起的地方,也是我学习如何参与比赛的地方。”所以,底特律活塞队时期的罗德曼,是球队团结稳定、积极向上的一个因素。然而,当1993年,罗德曼转会到马刺队的时候,事情便发生了改变:虽然罗德曼的到来使球队变得更加强大,但他的特立独行、惟我独尊让马刺队吃尽了苦头。 他最“不耻”三类人,或者说他把三类人看成自己的敌人:首先是戴维·斯特恩——NBA的总裁。因为斯特恩要维护NBA的形象,不允许罗德曼为所欲为,对罗德曼的很多行为都会给以处罚。这让罗德曼很不爽,他认为斯特恩干涉了他的自由,所以他就要和他对着干;第二类人是马刺队当时的主教练希尔,以及对希尔指手画脚的球队总经理波波维奇。因为,他们希望驯服罗德曼,使罗德曼听从指挥,在球场上更大地发挥作用。但当时的罗德曼已经获得了两个总冠军,自视极高,他甚至希望教练听从他的指挥,这种矛盾便不可调和了;第三类人是戴维·罗宾逊等球员。罗宾逊是马刺队的绝对核心和精神领袖,工资比罗德曼高很多。但罗德曼认为罗宾逊是高薪低能,在关键比赛中总会“拉稀”。反而自己这种能“左右”比赛胜负的选手不受重用,挣得钱还很少。事实上,罗德曼无论在活塞队,还是在马刺队,即使在公牛队,他挣得钱都不和他的名声成正比。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罗德曼成为球队中的不稳定分子,也可以说是一个破坏者。在1994~1995赛季季后赛的第二轮比赛中,马刺队对阵湖人队。第三场比赛中,罗德曼在第二节被换下场,当时他很不满,在场边脱掉球鞋,躺在记者席旁边的球场底线前……暂停的时候,罗德曼也不站起来,不到教练面前听讲战术……后来,马刺队输掉了那场比赛。当时,摄像机一直对着罗德曼,播出后马刺队的管理层大为光火,联想到罗德曼平时的所作所为,他们认为罗德曼已经影响到了球队的团结,于是决定对罗德曼禁赛。在随后的比赛中,马刺队团结一致,将湖人队淘汰出局。 对于团队中破坏者,最英明的决策就是将他清除出去,或者限制他的行动。从结果来看,马刺队对罗德曼禁赛的决策是正确的。 然而,由于对罗德曼还抱有幻想,没有真正认识到他的破坏力,在西区决赛中,马刺队重新起用罗德曼。但此时的罗德曼,已经对被禁赛怀恨在心,根本不可能全心全力为球队做贡献了。 在淘汰湖人队之后,球队有三天的备战调整时间,但罗德曼却在那三天的空档里到拉斯维加斯赌博去了。后来经过百般劝说,他回到球队,但在比赛中,他拒绝执行主教练的战术意图:当时罗宾逊防守奥拉朱旺相当吃力,主教练希望罗德曼单独防守奥拉朱旺,或者协防他,但罗德曼断然拒绝;在球队失利后,他还在休息室里对所有人大肆咆哮……最后,火箭队获得了最终的胜利,并获得了那个赛季的总冠军。 鉴于罗德曼的种种恶习,赛季结束后,马刺队便将罗德曼扫地出门…… 罗德曼是NBA历史上非常特殊的一个球员,他童年的不幸,使得他的性格叛逆,行为乖张。所以,这样的球员对于中规中距的球队来说,不是非常的合适,甚至会成为球队的破坏者。但一旦他进入一个和自己性格相近的球队,他便会最大地发挥自己的能量。这也就是他为什么会有功于活塞队和公牛队,因为那里有托马斯和杰克逊,相反他会有害于马刺队,因为那里有老老实实的罗宾逊。从这个意义上说,罗德曼本应该在小牛队再创造一番伟业,只不过那时候他已经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