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张案574万赔偿金引争议 双方同意调解(图文)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4:35 新华网 | |||
经过了三个多小时的两轮辩论,庭审于12点10分结束。由于双方对赔偿额分歧比较大,双方对于曲乐恒诉张玉宁车祸赔偿案到底是诉民法,还是诉道路交通处理办法的分歧比较大。曲乐恒的律师认为,应按个案的处理,而交通肇事管理办法是1991年颁布的,已经二十多年了,现在已经不适宜了。张玉宁的律师认为本案是由交通引发的民事纠纷,本案虽然是民事纠纷。但应参照道路交通管理办法。案件是由交通肇事形成的法律关系,应适用交通肇事管理办法。对于赔偿574万,双方争议也比较大。张玉宁的律师黎宏认为,曲乐恒有些治疗费用的票据有问题,有的是个人出据的证明。 经过两轮的辩论后,法官提出原被告双方是否和解,原被告也同意调解。但是曲乐恒提出张玉宁应先支付一部分治疗费用。而张玉宁律师表示调解后,会将调解书交给法院。(虎啸) (来源: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