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曲乐恒 被告张玉宁 今日对簿公堂(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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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9:45 南方都市报 | |||
由于曲家将肯定不提出刑事诉讼,因此这573万的赔偿金额成为了本案件审理的焦点。曲乐恒的代理律师胡安潮表示,曲乐恒提出的这个费用看似高昂,但绝不是狮子大开口,每一笔每一项都是有根据的。 根据他的介绍,曲乐恒的索赔项目包括,已经产生的治疗费用、误工费、生活费以及未来的继续治疗费等等。原告方将要求被告预先支付今后五年的继续治疗费用543813.8元,这笔钱花光之后,曲乐恒还可以继续向张玉宁提出赔偿要求。由于治疗曲乐恒的医院方面已经开具了曲乐恒应继续治疗的证明,所以曲乐恒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张家预先支付。胡律师还特别说明仅仅是要求垫付这笔钱,目的是为了让曲乐恒在将来能得到正常及时的治疗。胡律师认为曲乐恒今后的治疗应该是长时间的,如果将来曲乐恒在治疗中出现新的状况,还将继续提出赔偿,也正是基于这种原因,曲乐恒并没有提出一次性赔偿的请求。 和原告方的志在必得相比,张玉宁方面的代理律师张为林则显得低调一些,但态度也是非常强硬。她认为赔偿是肯定的,但是赔多少不可能由曲家说了算,“这个案子适用的法律应该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因为这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伤害,赔偿应该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而该法律中没有规定这么高的赔偿,因此曲乐恒的赔偿要求将肯定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曹杰)图: 昨日,曲乐恒在沈阳的家中。 Photocome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