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恒果断签下保证书:“一楼上二楼”后果自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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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8:28 新华网 | |
今天上午,曲乐恒诉张玉宁车祸赔偿案将要在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的二楼法庭开庭,此案原定在一楼的小法庭进行审理,但考虑到旁听的人会比较多,在曲家的争取下,法院最终决定将审判改在二楼的大法庭。作为这种变动的一种保全手段,法庭让曲乐恒立下了在上楼过程中出现任何后果自负责任的保证书。 前天下午,张玉宁的父母和曲乐恒一家都去了东陵区人民法院,可是由于种种原因, 开庭时间:2003年10月24日上午9点 开庭地点: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二楼法庭 原告方出庭人:曲乐恒代理律师:胡安潮孙茂航 被告方出庭人:代理律师:张维琳刘宏 审判长:韩宝良 审判员:李炯华程世刚 (记者范宏基)(来源:沈阳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