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伟坦陈篮协责任:历史原因引发姚明可乐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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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8:50 东方体育日报 | |
姚明与可口可乐(中国)公司之间的官司近日达成了庭外和解,随后,中国篮协就此事发表了声明:篮协表示对圆满解决的结果表示满意,并充分肯定了双方为此作出的努力。 篮协主要负责人李元伟目前正在长沙出席城运会,昨晚他就此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电话采访。李元伟坦言中国篮协在之前的工作中确实存在问题。 姚明官司牵扯到的“505号文件”是原国家体委为保护和利用我国所特有的国有体育资源、合理利用运动员的无形资产而于1996年制订的,但它并非不需要得到补充和完善。“中国篮协在执行这一文件过程中存在问题,我们应该把相关条款明示给国家队队员,同时还要和队员签署一个协议。”李元伟道出了篮协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他还透露,在参加2004年雅典奥运会前,中国男篮将会和每一名队员签署这样一个协议:在队员认同的前提下,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可以作为国家队的整体利益得到开发。 回过头看,中国篮协认为这个事情对中国篮球的健康发展有推动作用,“姚明诉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一案,焦点是个人肖像权和集体肖像权的理解和使用问题。现在看来,这件事的解决至少可以推动中国体育产业在法规方面的建设。”李元伟也从篮协工作的本身谈了所获得的启示,他表示今后中国篮协将会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国家队运动员市场推广管理规定。 在发表的声明中,中国篮协对当事双方求同存异、顾全大局而达成的庭外和解表示赞赏。中国篮协对于可口可乐公司对中国篮球事业的发展,以及给予中国男篮的积极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对于姚明为中国篮球运动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起到的积极作用表示肯定。 最后,李元伟还指出,体育事业是国家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企业赞助是其中的一种形式。“这件事情不是任何一方出了问题,而是一个历史原因。任何一方如果在官司中败诉,都会对中国篮球产生伤害。”李元伟说。作者:本报记者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