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赢得一元钱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6:26 南方体育 | |
如果你现在手头还有印着姚明、巴特尔和郭士强的可口可乐瓶,建议不要扔掉或者卖掉,它们现在都具有收藏价值。 这当然是因为姚明“肖像权”官司的原因。姚明本来与百事可乐签有商业协议,但是却发现他的头像被印在可口可乐的外包装上,因此姚明一方状告可口可乐(中国)公司侵权。这起原定于10月20日在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进行庭审的官司,在16日晚提前得到解决,双 这不是一个出人意料的消息,相反很多人很早就预知到这样的结果:即使在和解后,可口可乐(中国)公司仍然解释说他们之所以使用姚明的头像情有可原,因为他们和中国男子篮球国家队签有商业合同,使用国手的肖像是被允许的,而姚明是国家队的一员;姚明以一元钱的赔偿金额来打官司,更多地是受与百事可乐的合同约束,在可口可乐决定停止侵权行为并且为此道歉后,姚明一方决定撤诉;最主要的是,这个两全其美的结果让左右为难的篮协摆脱了尴尬处境。 在庭外和解后,可口可乐(中国)公司发布了一个道歉声明,“基于本公司在使用姚明的肖像和姓名之前并没有征求本人同意的事实,我们决定为此道歉。”而可口可乐在亚特兰大全球总部也公开了他们的声明,声明提到了他们和中国男篮的协议,但最后承认他们的做法是错误的。 姚明“与人为善”的处事原则在他的声明里体现得很明显,他说,“现在事情已经结束了,大家还要向前看。希望今后有更多的赞助商帮助中国篮球,使中国篮球事业得到长远的发展。这件事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我本人的权益也能得到保证,相信此类事情不会再次发生。” 鉴于可口可乐(中国)公司已经在6月3日停印原来印有姚明头像的包装,7月4日停止销售原有产品的事实,再加上这起官司尘埃落定,可以说原来的可口可乐瓶已经具有了收藏的价值。齐小侠 |